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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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报,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有关规定,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启用医保协议网签平台及签订2023年度医保协议的通知》,于1月18日正式启用医保协议网签平台,经办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医保协议续签、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资质首次申请等业务。
通知内容如下:
附件内容请点击左下角原文。
编辑:余凯
审核:老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