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国家卫健委发布《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时间:2023-01-16

来源:

阅读:0

字体:[] [] []

打印

1月13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根据《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卫健委确定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告要求,各地要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为工作目标,对纳入本目录的药品制定完善临床应用指南,明确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加强合理用药监管,在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持续提高。其中,早在2021年8月发布的《规程》中就明确提到了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目录大调整

老年病与消化类受关注


2019年6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将20种药品的使用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与第一批目录共纳入20个品种相比,本次调整后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将增加至30个。除了奥拉西坦、骨肽、依达拉奉、脑蛋白水解物等个别品类继续进入第二版《目录》进一步保持监控外,监控重心有了明显调整。


此外,在第二版《目录》中,多款消化系统化学用药同样受到了重点关注。据米内网数据显示,在化学药销量考前产品中,临床常见的艾司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奥美拉唑、泮托拉唑等。这4款热销质子泵抑制剂产品,均受到了国家版重点监控目录紧盯,纳入了第二版的重点监控目录。



编辑:余凯

审核:老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