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大早,安徽巢湖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窗口迎来安徽省合肥市首位办理个体户经营者变更的工商业主——安徽巢湖经开区田霞日用品经营部经营者田明霞。
经营者从田明霞变更成了魏伊倩,魏伊倩拿着新执照,告诉我们:“今年上半年从田明霞的手里接手了这个店,之前也来政务大厅咨询过,是无法直接变更经营者的,要想变更,就得注销,再重新申办。这个店的注册日期是2007年,是个老店。我不想注销重办,但是用着其他人的执照,心里又总觉得不安稳。现在新政策出来了,真的是太好了!”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利度,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
长期以来,对变更经营者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出兑”店铺、转让经营权的,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都要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有些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还取得了相关的行政许可。如果转让给他人,就得先注销再设立,这些无形资产就会灭失。
此次《条例》制定的亮点之一,就是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我局将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文书材料规范,指导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做好登记注册服务。同时也郑重提醒大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