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该标准由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牵头起草,将于2022年7月25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指导性文件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探索推进医疗机构“智慧药房”建设。各地医疗机构响应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推进“智慧药房”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智慧药房”建设和评价工作,中国科大附一院向长江三角洲区域三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制定《智慧药房评价体系》标准。该标准自立项、审查到发布历时一年多,由安徽、上海、江苏、浙江三省一市多家医疗机构药学专家经共同讨论修改并最终撰写而成。
该标准从系统化层面构建了“智慧药房”指标体系的整体框架,对“智慧药房”的定义以及其信息系统、自动设备、智能环境、安全体系、应用效果和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评价标准和建议,涵盖药房管理、处方审核、药品冷链管理、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和药品配送等方面。
《智慧药房评价体系》标准是长三角区域第一部关于智慧药房的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提升长三角区域医疗机构药房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药学标准化建设步伐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