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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四扇门”制度 深化“食药械”证照分离

时间: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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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食药械“证照分离”改革“四扇门”要求,强化改革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地。

直接取消审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取消筹建审批,直接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同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



审批改为备案。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后续将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告知承诺制。推行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许可、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延续换证、变更)告知承诺,自贸试验区内的食品小作坊扩大到登记证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除自贸区外的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同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部分事项也采取告知承诺办理。



优化审批服务。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取消收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将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域内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等工作下放给所在地县(区)级,极大方便企业就近办理许可证。



证照分离改革以来,合肥市实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全流程网办。许可审批申请一表填报、告知承诺网上签署、核查指令精准发送、核查信息和结果网上反馈、许可资料电子化归档、审批信息与监管系统相互衔接,大大提升了许可审批监管效率,有效破解了“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