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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四抓四促”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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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坚持“四个最严”根本导向,通过“四抓四促”,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加强全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安全工作受到总局和省局高度认可。


一是抓机制促责任落实


市本级和全市13个县区全部组建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疫苗药品安全责任清单,构建形成市县两级联动责任体系;

明确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药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初步构建了全市药品监管“一盘棋”的格局。


二是抓执法促形成实效


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建立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职责分工及案件管辖分工规定;

建立市县药械化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互通重大案件信息。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市公安局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务联络室建成运行,搭建涉刑案件检验检测绿色通道。

全年共办理药械化行政案件220起,涉案金额247万元,移送公安案件3起,其中长丰查获的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案成为公安部和省药监局挂牌督办案件。


三是抓培训促能力提升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先后开展执法人员大轮训、药械化专门监管法律培训、疫苗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典型案例评选演示和汇编宣贯等,已举办4期县区局轮训班,4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

选派食品药品检验中心3名骨干到省检验院进修学习,协助开展疫苗产品批签发等工作,有效提升监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国家药监局领导在督查调研中对合肥市疫苗储运环节质量保障、追溯及人员履职能力给予充分肯定。


四是抓联动促凝聚合力


纵向加强省市联动,配合省局对疫苗配送企业、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点开展联合督查;多措并举确保疫苗储运安全工作经验,在全省新冠疫苗监管工作会议进行了交流。

全力支持省药品监管局第一分局工作,共同开展药品应急演练、“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案件调查。

横向强化内部协调,制定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风险会商制度,初步形成监督检查、执法稽查、注册许可、抽检、投诉举报、网络监管、信用监管等相关处室的联合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

来源:合肥市市场价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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