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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全面推行执业药师电子证书

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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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发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


通知显示,在地方层面,已有福建、江苏、江西、广东、海南、云南、浙江、四川、山西、河南、山东、天津、广西、辽宁、吉林、甘肃、黑龙江、内蒙古、陕西、湖南、贵州、新疆、北京、河北等众多省市开始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
根据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据文件显示,在可使用电子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列表中,执业药师包括在内。
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官方同时表示,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而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