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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22项举措 助推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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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安徽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服务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促进我省药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安徽省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药品医疗器械经济较快地增长。


        与此同时,我省在服务药械产业发展的宏观规划上还存在着力不足和系统性不强等问题,在全国药械产业中所占比重偏低,与沪、苏、浙、粤、鲁等药械产业强省的差距仍然较大。为此,省药监局从服务药械产业发展的全局性、科学性、前瞻性的角度出发,于今年2月底出台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药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3个板块共22项具体措施。


        在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若干措施》提出全面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行承诺审批制度、支持临床试验机构建设、优化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与公开机制、优化药品注册申报程序、优化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审批、优化医疗器械延续注册办理程序、简化医疗器械注册变更许可事项办理、加快检验检测服务等10项措施。


        在促进药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若干措施》提出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服务药械产业结构优化、服务药械研发创新、推动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推动中药产业创新等6项措施,通过搭建研发平台、加强政企良性互动、转换经营准入理念、创新中药管理和产业创新,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和集聚发展,实现药械研发和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持续创新、技术成果快速转化和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


        在强化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方面


        针对当前我省药械治理能力的比较劣势,《若干措施》提出提升监管能力、推动数据共享、强化服务监督、推进协同治理4项措施,加强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完善药学专业职称审评工作机制、建设监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健全“审、批、查、检、处”监督制约机制等监管系统自身建设新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社会资源在药械管理秩序共治和利益共享的优势,群策群力共谋安徽省药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大计。


        新闻发布会由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武潇主持。


        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华向媒体发布了《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对《若干措施》内容进行了解读,回答了部分媒体记者提问。吴丽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省药监局将以《若干措施》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狠抓落实,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将蓝图变为现实,为推进安徽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