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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华:提升药品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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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华在第四届安徽省医药行业发展峰会开幕式上致辞


        11月20~21日,由安徽省执业药师协会、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安徽省中医药科技创新与开发研究会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安徽省医药行业发展峰会在合肥市成功举办。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华出席峰会,并在11月21日上午举办的开幕式上致辞。


        吴丽华对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成立以来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广大企业要珍惜当前的历史机遇,要把好的政策用好,通过兼并重组、联大靠强,提升药品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安徽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希望广大企业在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等的带领下,立足新起点,创建新未来,为更好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下是致辞内容:


        今天,安徽省执业药师协会、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安徽省中医药科技创新与开发研究会联合在合肥市举办第四届安徽省医药行业发展峰会。安徽省内相关部门领导、中医药领域专家学者、医药企业负责人汇聚于此,围绕药学服务、医药融合、传承经典、新零售等共商大计、共谋发展。在此,我代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广大医务工作者、医药企业、药品监管人员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广大医务工作者无私奉献、最美逆行,书写了很多可歌可泣的动人篇章;医药企业闻令而动、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物资保障;药品监管人员不畏风险、勇于担当,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帮助企业扩产扩能,有效保障疫情防控药械供应和质量安全。在此,我向在疫情防控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十三五”以来,国家和安徽省密集出台了多项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安徽省也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和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批发行政审批服务的通告》《服务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具体举措》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服务,释放改革红利。刚刚召开的五中全会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可以说,医药产业处于最好的发展机遇期,我们企业一定要珍惜当前的历史机遇,要把好的政策用好,通过兼并重组、联大靠强,提升药品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安徽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我们当前的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药品安全潜在的风险远未消除。一是当前经济发展正处在增长速度的“换挡期”。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也将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我国经济将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二是医药产业处于发展的转型期,这些年,安徽省药品产业“量”上去了、总体规模做大了,但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同时,医药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新招标采购政策,以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都将对医药产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新《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颁布实施,医药行业正面临加速变革的新时代。三是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处于磨合期,原有的监管体制已经打破,新的监管体制还在调试。新老问题交织,内外矛盾交错,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我们的企业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要做改革的引领者、推动者,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企业是改革主体、市场主体、利益主体,也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合格的药品来自生产经营企业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决定于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在座的各位企业家要带头严格遵守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使企业的决策和行为符合法规规范要求,坚守诚信自律底线,真正把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贯穿于药品的全生命周期。


        新《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会员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上传下达的通道作用,为我们药品监管部门了解掌握全省医药行业发展现状,摸准摸透全省医药行业发展脉搏,为促进全省医药行业凝心聚力、团结协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希望药品零售行业协会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履行法定职责,当好参谋助手,以促进行业自律为己任,引导医药产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标志,“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是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是我们的目标。药品安全党委、政府极其重视、民众热切期盼、社会高度关注,希望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也希望广大企业在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等的带领下,立足新起点,创建新未来,为更好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内容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