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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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加强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管理,实现档案收集、整理、标准化、规范化,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档案工作管理实行文体合一,纸质和电子文件合一管理,对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协会档案管理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和具体实施

第二章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第四条管理协会的全部档案(包括:纸质、电子、照片、录像等)、协会秘书处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立卷、归档、保存、提供利用、统计、编研、销毁及安全。

第三章归档内容

第五条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协会的录音、录像、磁盘、照片等各种载体档案,开展协会活动,具有考查的价值的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凡上级单位公开发布的为本协会主要业务、需要执行的文件及转发的、非本协会主管业务但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文件。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协会工作时的重要批示、讲话、照片和具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3.本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等全套文件以及录音、录像、照片等材料。

4.本协会召开及开展业务会议及活动材料。

5.本协会领发的各种文件材料,印制件及重要的行政文稿。

6.本协会内部活动形成的工作总结,报告及会议纪要等重要材料。

7.本协会领导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记录及参会与本协会业务有关的文件材料。

8.本协会成立、章程、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9.本协会制定的工作制度、规定及有关的文字材料。

10.本协会重要活动事件的简报、声像材料、奖励证书及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和展览照片、录像等。

11.本协会财产、物资、档案等凭证、注册。

12.以协会名义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对外发表的文章、消息文稿等。

13.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四章立卷秩序

每一年度需要立卷的文件必须收集齐全完整:

第七条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由相关人员负责并由秘书处归档。

第八条立卷秩序的分类、组合、编目过程

1.分类,分类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将文件按年份、内容分类归档。

2.组合,组合是将经过分类的文件,按一定形式组合起来。组合以问题为主,兼顾其他特征,使其联系紧密,年代期限准确。基本方法:

(1)协会日常工作管理和业务活动形成的各种文件一律按单一问题组合。

(2)会议文件根据文件的多少,可以一会一卷式或数会一卷,文件也可以一会数卷,连同会议照片保存。

(3)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3.编目,将经过组合以及文件,进行系统的排列和编目。

第五章档案管理和利用

第九条协会档案原则上供协会工作人员查看,需要查阅档案时,须经协会秘书处批准,并办理查阅手续。

第十条被查阅的档案必须保持整洁,严禁修改、复印、转借和遗失,如需工作需要复印,经秘书处同意后方可复印。

第十一条在查阅档案过程中,如有损失,将按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因历史原因遗失的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补齐。

第十三条保存档案必须安全,应有防潮、防虫等功能,保持清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编辑有关档案文件汇编和参考资料,编辑有关档案标识,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第十五条对不超过保管期限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协会领导批准,并在宗卷目录上予以注销。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协会秘书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