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强主持会议;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全体人员,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上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汇达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思路、修订范围、修订依据、修订原则(包括遵循处罚法定、合理、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修订过程等内容;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会长周双才、与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紧密结合当前安徽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现状,就《征求意见稿》中的数十项条款内容表达合理诉求、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与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相关条款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据了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文件,对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防范执法风险,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充分征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4月17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安徽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等)的积极关注,收到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完善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次座谈,与会人员更是针对《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纷纷发表修改和补充完善意见,以方便药品监管部门今后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过错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评估,进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姚强表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认真梳理并研究论证此次座谈成果,以及先前公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对《征求意见稿》的具体条款内容、语言表述等加以明确和优化。同时,强化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其依法执政水平与工作能力,并定期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基层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
姚强同时强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安徽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强化社会责任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企业今后能够严格按照“四个最严”及有关药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断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