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零售企业发起诚信经营公约

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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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政策法规,接受监督检查;坚持药师在岗,禁止挂证脱岗……”为了加强我省药品零售企业诚信建设,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月28日上午,安徽省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公约在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会议室召开。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流通处处长米华阳、安徽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张志、副调研员高波、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流通处副处长李峰莅临指导会议。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会长周双才主持会议,来自合肥、六安、黄山等地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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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华阳介绍说,国家机构改革挂牌成立市场监管局,国家和省级层面保留了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生产、批发以及药品连锁总部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国家层面正在制定连锁的许可标准,明确按照统一标准执行,不再允许各个省有各省的不同做法,建议大家也要做好相关准备。米华阳对此次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牵头发起的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公约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公约正式发起后将会在全国有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大家能正确理解公约的内容和意义。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向参会企业代表展示了商务厅的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备受大家关注。张志表示,创建企业品牌的诚信品牌,已经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商务厅也会为信用好的企业创造更好的扶持政策,制定具体的措施,例如审批优惠政策、分类分级管理层面等,并强调这是大势所趋。他表示,此次协会发起诚信公约是顺势而为,很及时,也很有指导意义,希望安徽省各药品零售企业都能按照公约内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企业下一步更好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李峰表示,行业公约是行业自身自我提升的要求。国家在制定新的连锁的标准,从生产和GSP的标准来看,一定会更严更高,药品零售企业在管理上还要提升的更高,才能适应监管的要求。

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会长周双才表示行业公约需要企业共同遵守,呼吁更多的医药企业共同参与到公约制定中来,打造公平竞争的行业市场环境,维护药品零售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价值,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参会企业分别有:

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庆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

淮南市恒康医药有限公司

芜湖中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广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合肥百福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合肥绿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黄山市新安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金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福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百家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合肥新稀特大药房有限公司

安徽华声健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景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德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上海华氏大药房黄山总店有限公司

安徽爱体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德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新康缘智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