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关于协会>协会动态

《医药行业商业秘密保护规范》团体标准通过专业组技术审查

时间:2023-12-19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BapqW-4ZdHphMdIUGWysQ

阅读:0

字体:[] [] []

打印


12月5日下午,《医药行业商业秘密保护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技术评审会在省医药产业创新协会召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认证中心主任骆辉,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陆容,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清出席会议。



此次评审会由协会会长周双才主持。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认证中心高级工程师、《规范》起草组组长陶学明介绍了《规范》的编制情况。安徽省质量认证培训中心主任汤群,扬子江集团安徽公司质量负责人裴飞,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唐英武,合肥大学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教授李蕤,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曹德田等五人担任评审专家。



为加快推进合肥高新区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打造商业秘密保护创新高地。由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省医药产业创新协会归口,组织安徽先锋制药有限公司、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安徽惠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安徽通灵仿生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启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要求,在广泛征求行业内意见,并定向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规范》专家技术评审会议。



在专家评审组组长汤群的组织指导下,五位专家分组对《规范》逐条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最后形成7条统一的审查意见。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陆容在讲话中首先对协会在《规范》制定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对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规范》通过评审表示祝贺。他说,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以满足实践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通过制定团体标准,发挥引领创新和行业自律作用。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引领社会组织制定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带动相关企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清对《规范》通过评审表示祝贺,对协会的高效工作和成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协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对企业进行贯标宣传,组织企业对标达标;企业在对内部相关商业秘密建立保护机制,做细做实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企业相关标准。他呼吁高新园区企业积极创新化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基地,规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他表示,对获得贯标认证、示范称号的企业,高新区将在融资、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周双才对评审专家认真细致完善打磨《规范》表示诚挚的感谢。他说,下一步,协会将更好地配合企业做好贯标宣传工作,希望更多的企业制定自己的商业秘密标准,赋能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张美,安徽惠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石少青、胡荣,安徽通灵仿生科技有限公司黄新洁,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金胜先,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章青云等受邀参加会议。